6月20日下午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通报了一些地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屡禁不止的问题,从通报的情况看,造假的手段和动机等,与以往并没有多少差别。令人关注和深思的是,通报中提到的“统计执法监督受到各种约束,处罚偏松偏软。各地查处统计违纪违法的自觉性不强、主动性不高,不敢执法、不愿执法……。”这些,才是问题的关键,也是我们应该着力加强和改善的地方。
数字造假是一件性质和影响很恶劣的事情。一般认识意义上的道理无须赘言,如果一定要谈点认识,那么,应该看到,数据造假看似工作上的问题,与贪腐、道德品质堕落等个体的劣迹不同,其实不然,它恰恰反映了一些地方的少数主要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存在很大的问题。数字造假的原动力多是地方主官,和个人的贪腐行为等特征不一样的是,数字造假不那么隐蔽,有的甚至是半公开的,如公然让企业按照下达的指标上报数据。此外,它还要有很多部门的很多人配合,因此,一定程度上,它又有组织行为的特征,对政治生态是一种极大破坏。如此赤裸裸地组织行骗,欺骗组织,糊弄群众,捞取个人政治资本,还有比这更恶劣的吗?对反映一个地方基本面的基础大数据都敢造假,你还敢能相信这样的人,在其他方面,会说老实话、做老实事?
在某些地方,数字造假不衰,是因为这样做不仅风险不大,非但没吃苦头,还尝到了甜头。很少听到因为数据造假的地方领导干部受到严厉问责处分的案例,倒是经常可以看到,因为发展的“政绩”突出,而受到提拔重用的实例。而这里的“政绩”,有的就是注过水的。
去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辽宁经济数据造假问题情况汇报后,明确指出,“经济数据造假,不仅影响我们对经济形势的判断和决策,而且严重败坏党的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败坏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此风不可长,必须坚决刹住!”
对此,要提高认识,更要拿出实招来解决问题。
杜绝“数字造假”,关键要严惩“数字干部”。不仅不能让他们因此而尝到甜头,而且,必须要让他们吃到苦头、付出代价。数字造假,完全是人为的,这里的“人”,主要是地方的主要领导干部。因为,一个地方的经济数据,对他们而言,不仅是面子、政绩和成绩单,也是他们“向上”升迁的砝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数字甄别”,既是统计执法部门的事情,也是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只有杜绝“数字出干部”,才能最终让“干部出数字”销声匿迹。
是谁约束了统计执法的监督?统计违纪违法的自觉性不强、主动性不高,不敢执法、不愿执法,这些问题的背后是什么?到那些数据造假的地方,顺着这些问题,反向找原因,进而找到相关的责任人,应该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在从严治党的背景下,有关方面应该抓住具体的问题不放,对责任人进行问责,问责一人,胜过教育千次。
不敢、不愿执法,跟体制机制有一定的关系。加强异地交叉、自上而下地执法,可以比较好地跨越地方利益的羁绊,机动式、突击式、巡视式的专项执法监察检查等手段的综合运用,一定有利于遏制数字造假的势头。总之,只要真重视,相信一定能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来源:人民网